
2009年经济法、民商法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北京]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市举办经济法、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通过系统、严格、科学的课程学习与考核,提高学员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满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公司企业以及律师业务等的需求。
品牌优势:中国人民大学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优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誉为“中国第一,世界一流”
权威师资: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骨干教师和国内知名学者
教学服务:具备完善的学校教学管理体系和教育管理经验
特色服务:可旁听不同年级的进修班课程;使用国内藏书最多的法学院图书馆;共享人大法学院丰富的学术信息
2、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免试入学。
完成课程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颁发结业证书。
符合申硕条件者,通过课程考核、全国水平考试及论文答辩后,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中国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法学方法论、民商法学方法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民法总论、侵权行为法、商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与继承法、专业外语
进修时间:2009年9月—2011年6月,课程教学一年半,以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双休日授课,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
【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8月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手续:
(1)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带1张1寸照片)
(2)本人最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复印件(A4纸)各一份。
(3)缴纳报名费100元,教材费600元(学业结束多退少补)。
3、资格审核: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凭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录取通知书。
1、学员须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中国人民大学主管单位复审验证;
2、提交《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由本人亲笔填写,单位领导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科研成果承诺书》;
3、交纳学费20000元(可刷卡);
4、领取课表及相关材料;
5、同底1寸照片4张;现场拍照电子照片;
6、逾期不交进修费视为放弃报名,不退报名费。正式开课后,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
全部课程分3个学期讲授完毕(2009年9月——2011年5月)。授课及考试均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地点均设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
【报名手续】1、开班时间:2009年9月
2、报名时间:2009年3月—09年9月
申请学位的学员要参加学校的课程考试以及全国水平考试,考试期限自办理考试资格卡之日起4年内有效。
课程考试分为题库考试与非题库考试两种方式。题库考试由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组织进行,闭卷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每年组织两次题库考试。全国水平考试分为外语水平考试和法学综合水平考试(含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民法),由北京市学位办组织进行。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每年一次。
进修费每人20000元。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书费、资料费、证书费由本人自理。
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费和参加论文答辩费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课程考试每门费用为250元,于第一次参加考试时一次性缴纳;论文答辩费为6500元,答辩之前缴纳。
【注 册】
(1)学员须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进行验证;
(2)提交《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
(3)交纳学费20000元(可刷卡);如需购买教材,需预交600元 ;
(4)领取入学通知书、课表及相关材料;
(5)同底1寸照片4张;电子照片现场拍照;
(6)逾期不交费视为放弃报名,不退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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